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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荔浦市人民政府委托向荔浦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要素建议。
3.统筹提出市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贯彻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跟踪监测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建议。拟定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重大政策并协调推进。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暨南下通道、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组织实施。
6.提出全市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7.研究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布局。组织提出加强全市重大项目管理和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的相关问题。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决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10.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贯彻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重要商品储备战略任务,落实全市重要商品问题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本级储备物资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14.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贯彻落实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
15.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老少边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政策。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安置规划和投资计划。
16.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价格和收费政策,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和调整自治区、桂林市授权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颁布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监审等法规和政策。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17.研究能源开发与利用,提出全市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开放。协调能源开发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协调配合做好油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管理。
18.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铁路发展战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跟踪我市铁路建设规划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19.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
20.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市本级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做好储备粮棉糖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煤炭、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和运用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统筹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落实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有关运用计划和指令。拟定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市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21、承担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22.承办荔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体改股、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农村和地区经济发展股、工业服务业和环保交通能源股、社会发展股、价格收费股、储备和产业发展股、规划建设和执法督查股、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股、国防动员股等11个内设机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人数为4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19人,事业编制数为20人,行政工勤编制数为2人。编内在职39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7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0人,行政工勤编制在职人数2人,离退休人员78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 ,遗嘱补助2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谋全局稳增长,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分析
据统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3.77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30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5.74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67.73亿元,增长1.8%。从计划执行情况看,与全区、桂林市形势总体一致,经济运行顶住压力迎难而上、持续回升稳中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同时,牵头完成《关于荔浦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经市人民大会议通过。
(二)抓协调促投资,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的理念,主动作为,精准发力。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53亿元,同比增长27.1%,列入自治区、桂林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0.5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40.26%。新增融资4.45亿元,比2023年增加2.49亿元。
(三)瞄准方向力申报,争资争策扎实有效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我局向国家、自治区申报项目已获得增发国债水利项目8个,资金8440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2个,110万元;县域特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1个,2500万元。获批4个专项债项目暨发行债券资金4.45亿元。
(四)促培育推发展,助力第三产业加速前进
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积极组织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欢乐荔购”消费券系列活动,落实补贴资金超110万元,拉动消费超12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下达580.1万元,推进了荔浦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活动,全年完成补贴资金支付370多万元。
(五)加快构建现代体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年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100个的工作任;同时,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工作,全年建设容量完成了66.5kW。
(六)深化改革简流程,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引导企业在广西“信易贷”平台注册累计数达35家,通过“信易贷”平台获融资民营企业数10家,获得融资2640万元。统筹推进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落地,完成对4284家小微企业的走访对接,合计授信963户次,累计授信金额64938.6万元;累计贷款962户次,累放贷款金额55469.6万元。全局2024年办理行政许可7件,行政收费4件,行政确认62件,行政检查18次,作出1次行政处罚。
(七)落实价格改革政策,加强价格调控管理
制定出台《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荔浦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2024年价格认证受理业务总量67件,涉案金额896.60万元。
(八)构体系保稳定,粮食安全有效保障
抓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2024年计划轮换2021年生产的县级储备粮1700吨稻谷已完成轮换。抓好粮食安全储存,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县级储备粮6786吨稻谷,委托桂林力源集团有限公司代储150吨大米和35吨食用油。
(九)聚焦国防动员,人防工作顺利推进
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2024年,共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共计6项,其中人防易地建设项目3项,收取易地建设费45.62万元。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单位由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40.5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330.96万元,为荔浦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2025.9万元,增长155.23%,变动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9.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340.5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和机关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10.72万元,增长236.05%,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支出。
2.国防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动员、人民防空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8万元,下降28.68%,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防空宣传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96万元,下降3.45%,变动原因是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同比增加5.14万元,增长9.29%。变动原因是缴费基数增长,人员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石漠化项目监理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43%。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度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少。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8.5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1.17%,变动原因是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石漠化项目监理费用。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39.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0.96万元,同比增加2025.9万元,增长155.23%,变动原因是增加了2024年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22万元,为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39.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和机关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10.72万元,增长236.05%,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支出。
2.国防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动员、人民防空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8万元,下降28.68%,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防空宣传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96万元,下降3.45%,变动原因是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同比增加5.14万元,增长9.29%。变动原因是缴费基数增长,人员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石漠化项目监理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43%。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度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7.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1.17%,变动原因是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石漠化项目监理费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6%,同比增加2026.97万元,增长155.32%,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2.37万元,同比减少187.31万元,下降22.85%,变动原因是抚恤金减少、生活补助等没有按时发放;项目支出2699.66万元,同比增加2214.28万元,增长456.2%,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支出。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和机关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10.72万元,增长236.05%,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保B项目支出。
2.国防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动员、人民防空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8万元,下降28.68%,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防空宣传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96万元,下降3.45%,变动原因是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同比增加5.14万元,增长9.29%。变动原因是缴费基数增长,人员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是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石漠化项目监理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43%。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度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少。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37万元,同比减少187.31万元,下降22.85%,变动原因是抚恤金、生活补助支出减少。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4.7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2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增加;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17万元,下降3.0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59万元、津贴补贴39.77万元、奖金87.13万元、绩效工资35.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万元、住房公积金36.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2%,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31万元,下降45.16%,主要包括:办公费2.61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差旅费2.28万元、维修(护)费0.69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0.1万元、接待费0.96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7.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9%,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是生活补助和奖励金等支出减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12万元,下降17.81%,主要包括:抚恤金33.18万元、生活补助62.11万元、医疗费补助22.2万元、奖励金3.05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9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上年度城乡社区支出是作为一次性化债资金支付而本年度没有。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 0%,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9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上年度城乡社区支出是作为一次性化债资金支付而本年度没有。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9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上年度城乡社区支出是作为一次性化债资金支付而本年度没有。
六、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比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 下降54.52%,比上年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26.42%,变动原因是业务检查工作减少,接待业务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增长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 下降54.52%,比上年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26.42%,变动原因是业务检查工作减少,接待业务减少。
2024年,我单位(含所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 13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89万元,降低53.28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31元,降低45.16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83.36万元,执行数3332.0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
从自评情况来看,产出指标共47.12分,主要为数量指标22.12分、质量指标8分、时效指标3分、成本指标14分。在数量指标中推进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0.46分,主要原因为2024年推进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实际金额为5.53亿元;推进桂林市层面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0.66分,主要原因为2024年推进桂林市层面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实际金额为10.59亿元;服务业发展改革奖补预算经费0分,主要原因为2024年未拨付服务业奖补资金,尚未发放;价格监测点数量10分,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补助发放户数11分,均完成绩效指标值。在质量指标中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及时率及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补助发放及时率各为4分,均完成绩效指标值。在时效指标中各项任务按计划完成3分,完成绩效指标值;服务业发展改革奖补发放及时率0分,主要原因为2024年未拨付服务业奖补,尚未发放。在成本指标中,降低行政成本,不超过全年预算10分,“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均完成绩效指标值。
效益指标共29.15分,主要为经济效益指标9.51分、社会效益指标11分、生态效益指标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4分。在经济效益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51分,主要原因为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为2.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分,完成绩效指标值。在社会效益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稳定物价水平,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市场良好秩序6分、营造荔浦市良好的投资环境5分,均完成绩效指标值。在生态效益中城市环境改善5分,完成绩效指标值。在可持续影响中培育投资新增长,推进荔浦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考核制度各为2分,均完成绩效指标值。
经济效益满意度指标共10分,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其中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受益群众满意度5分,均完成绩效指标值。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9.66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1.67%,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服务业消费券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补助企业数量27家,达成预期指标。
质量指标: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达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消费券发放及时率达95%,达成预期指标。
成本指标:控制在20万元范围内,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行业发展,达成预期指标。
.项目满意度情况。服务企业满意度达92%,达成预期指标。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做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二是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