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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浦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
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唐谦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校园欺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反校园欺凌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的建议
一直以来,学校每学期都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针对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针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关于“建立健全防治机制”的建议
各学校都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职责。设立校长信箱,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确保每一条举报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对于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以及校规校纪,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要对学校和家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学校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实施欺凌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履行监管职责。
三、关于“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的建议
现每所学校都在走廊、操场、教室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视频保存时长30至90天,能够保障证据存留。
四、关于“每所学校都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教师”的建议
目前,荔浦市每所学校均已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并且每年对学校相关领导、班主任及骨干教师开展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的教师培训。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及时进行保护和干预,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感谢大家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荔浦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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