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学高峰时段金雷桥头往南环路方向禁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协同交警部门现场调研,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实施。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