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锋、蒋心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荔江医院正门口321国道段设置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协同交警部门现场调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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