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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全强、冯爱珍、李子香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大塘镇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 2025 年 7 月 16 日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大塘镇政府,与大塘镇政府、人大代表召开专题沟通会,就相关问题深入交流探讨。
一、水库调度管理
会上,我局向大塘镇政府及人大代表通报了国家关于水库调度的相关政策,具体依据如下:
(一)《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 “三个责任人” 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 “三个重点环节” 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 号)第一章总则第 1.3 条规定: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水库调度运用、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险情处置及报告等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受益范围在同一乡镇的水利工程,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以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第二十一条:因防汛、抗旱、水利工程险情、维持生产生活等需要应急调度水资源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者水利工程所有者、经营者应当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依据上述规定,交椅水库由大塘镇政府负责管理及调度运用。为此,大塘镇政府需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实时掌握水库库容及水位情况;二是在优先保障人民饮用水的前提下,兼顾发电效益与农业灌溉需求;三是科学制定水库放水发电及灌溉计划,确保水库合理高效运行。
荔浦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大塘镇政府的业务指导,推动水库管理和调度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充分发挥水库在水资源调控、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生活用水安全问题
针对代表提案反映的干旱期供水紧张问题,以及后续沟通中提出的水源切换、水厂扩网等相关需求,我局已协同大塘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地实施以下专项措施:
(一)双水源优化与备用水源强化。
1、大塘水厂已建立“鲤鱼闷闷井水(主源)+ 交椅水库水(应急源)”的双水源保障体系,提升供水稳定性。
2、2023年完成交椅水库浮船深水取水改造,通过水面下3米处取水,有效避开表层水体污染风险,确保干旱期原水水质达标。
(二)水厂扩网与供水稳定性保障。
1、扩网的科学性与必要性,扩网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建大、并中、减小”农村供水政策,旨在提升农村供水普及率。水厂经改扩建后,日供水能力达1500m³,可满足1.8万人需求,当前实际服务人口仅0.7万人,产能富余,扩网不存在超负荷风险。
2、分时段供水问题。分时段供水主要因水库取水电费过高导致运营压力较大所致。目前,交椅水库取水设施执行商业用电电价(约0.88元/千瓦时),远高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约0.3元/千瓦时)。干旱期切换至水库水源后,取水及变频加压产生的高额电费使水厂面临严重经营性亏损,为控制成本不得已采取分时段供水策略。
鉴于当前与供电部门的用电合同已签订生效,下一步,我局将在合同三年期限届满后,积极与供电部门协商,争取将水库取水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政策优惠范围,从根本上缓解水厂运营压力,逐步实现常态化稳定供水。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大塘镇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荔浦市水利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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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提出建议所有代表所在的乡镇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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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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