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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12-05 16:00     来源: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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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永发、邓韶峻郭文焱冯莉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杜莫镇集镇秩序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乡镇集镇建设方面提出的工作建议。乡镇集镇作为文化、信息、货物集散、交流中心,集聚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其居住、生活功能依然存在,加强对集镇区整治工作不容小觑,我局作为城区市政工作的管理者,对将乡镇集镇纳入我局管辖的建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村集镇属相应乡镇政府管理,并且乡镇政府对本辖区集镇习俗、环境、特点等较为熟悉,业务开展、对接较为顺畅,乡镇政府自行管辖效果为佳。

二、您们提到把城管和环卫工作延伸到乡镇一级问题。目前,我局城管队员人数配备是上级当时根据城区面积和工作任务配备的,工作职责是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区面积扩大,人口增多,城市管理压力更越发艰巨。负责城区现有城管力量明显不足。

三、缺乏必备执法交通工具和经费保障。2018年机构改革车改以后,车辆上交或报废,现我局执法车辆均为向社会租车公司租赁使用。同时我单位没有下乡协助执法工作经费预算,无经费保障。

四、至于您们提到的乡镇脏、乱、差环境卫生问题,目前城区环境卫生由家宝公司承担清扫运输服务,按承包协议他们工作暂时无法延伸到乡镇范围。对于乡镇垃圾清运工作,我局将与属地乡镇政府一道加强对乡镇垃圾清运服务企业的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主办单位:

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4718   

      

协办单位:

杜莫镇人民政府

20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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