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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政策;
2. 拟订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志编纂工作方案;
3. 组织编纂荔浦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地方史;
4. 搜集保护整理地方志文献和旧志资料,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5. 组织开展地情资源开发,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6.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7. 职能转变。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原承担的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职能划归市政府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荔浦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综合股、编辑股、资料档案股3个股室。
1、综合股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公文接收处理、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地情年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编辑股主要职责:负责市志、年鉴的资料收集及编修;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编修乡村志、部门志和年鉴。
3、资料档案股主要职责: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历年县志(市志)、年鉴等图书的发放和保管,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三、领导人信息
主 任:邓雄苍
副主任:全玉文 钟丹
四、单位地址:荔浦市滨江南路98号地方志办211室
五、办公电话:0773-7212762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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