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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荔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加挂荔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牌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荔浦市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 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 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桂林市委、市 政府及其部门和荔浦市委文电的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乡镇间、部门与乡镇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各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地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指示和通知。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向上级反映全市重大社情、民情动态。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研判、发送工作。
(八)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桂林市人大、荔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桂林市政协、荔浦市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市政府领导指示,督促落实情况。
(十)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成效督查考核、扶贫对象退出评估检查,开展行业扶贫工 作成效考评。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政务公开 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担全市“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政府办局域网日常运维。
(十二) 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三)承担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职能。
(十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秘书股。
(二)文字秘书股。
(三)机要秘书股。
(四)信息股。
(五)值班室。
(六)政务管理股。
(七)数字政务股。
(八)公共节能管理股。
(九)财务室。
三、领导班子
主 任:尹书斌
副主任:冯莉,周诚发,毛海峰,朱德平
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韦荣广
四、单位地址:荔浦市滨江路6号
五、办公电话:0773-7212135(办公室),邮箱:lpszfb@guilin.gov.cn
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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