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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财政局

2025-08-31 17:25     来源: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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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各项重大经济政策。

(二)编制全年度预(决)算草案;受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组织和管理本级各项财政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三)参与制定全宏观经济政策;参与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和年度地方税收计划;负责协调财税单位的征管工作;参与“三农”、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改革工作,对全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四)负责协调好与上级财政部门关系,做好与上级财政的往来结算工作。

(五)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控制级支出的规模和进度;加强对各项专款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的事前与事后监督和问责机制;研究和制定支出政策及标准;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深化和推行各项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制度。

(七)根据有关法规拟定全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八)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办法;管理和指导全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研究、财政信息、财政宣传等项工作。

(十二)承办委、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荔浦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股(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牌子)、国库股、综合股、工业交通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农村财政财务管理股、会计管理监督股、金融股、预算绩效管理股、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15个内设机构。

三、领导人信息

张海虹——党组书记、局长

雷秀光——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副局长

周世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芳梅——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思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四、单位地址

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9号

五、联系电话

0773-7213762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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