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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浦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

2025-09-30 10:45     来源:荔浦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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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于2025925日由荔浦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荔浦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见附件)进行公告,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内各项建设活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现予以公告。


附件:荔浦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

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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