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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8 09:10:00 来源: 荔浦全体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桂林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p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路6号;邮编:546600;电话:0773-7212135;传真:0773-7213804;电子邮箱:lpszfb213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荔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自治区、桂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工作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同时,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荔浦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情况
为推进和规范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荔浦市制定和公布《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荔浦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有力的促进了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情况
根据桂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荔浦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并根据目录结构,将责任按条目分配到具体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积极适应工作新常态、新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对政府网站栏目进行改版,新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等专题聚焦栏目,开设有“荔浦市预决算公开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栏目,用以发布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扶贫信息、社会福利、教育领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事故救援、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信息。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0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684条,其他信息3889条,主动公开文件587份,发布政策解读40篇。
2.信息查阅点。在市行政办公楼、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主要办公和服务窗口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点提供人民群众查阅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
3.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乡镇(村屯)信息公示栏向社会公布公益事业政策信息,提高公开效率,便利人民群众信息获取。
4.其它形式。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LED屏、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楼宇电视等载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防控防疫、脱贫攻坚、法律法规等各类信息,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4次,公开信息100余条。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荔浦市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市各部门职能划转、动态调整的情况,及时在荔浦市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栏目更新各部门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公布信息范围主要有:荔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荔浦市人民政府挂牌机构、中区直单位驻荔单位、荔浦市群众团体以及乡镇政府机构职能,政府机构信息的公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透明性,便于群众获取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0年9月24日制定并下发了《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浦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荔政办发〔2020〕26号)的文件,文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出了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及保障措施,为做好荔浦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重心。11月5日荔浦市召开2020年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本级、本单位工作职能所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荔浦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该项工作已经圆满完成。2020年荔浦市目录公开事项总数为1359条,其中县级公开事项总数676条,乡镇公开事项总数683条。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荔浦市2020年及时、准确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项目批准结果信息、项目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项目竣工信息等8类信息。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政府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渠道公开信息243条,其中发布投资批准结果信息118条,批准服务信息41条,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荔浦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荔浦市交易中心在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栏目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63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90条,同时在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荔浦市交易中心电子屏幕、公示栏等渠道发布,努力实现交易信息全流程透明化,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荔浦市自然资源局综合统计了近年来用地审批情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情况、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完成情况,共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43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37条,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2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94条,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信息公开。
荔浦市住建局通过荔浦市人民政府网、信用桂林网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92条,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4条,房改房上市交易公示17条,确保房改房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
(3)社会公益事业领域
荔浦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优势,集中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相关政府信息1294条,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便于公众查询利用。同时,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脱贫攻坚领域。荔浦市扶贫办主动公开重点信息,牵头统筹各乡镇在政府网站、公开栏公开县、乡镇年度脱贫信息、扶贫项目信息及落实情况、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扶贫攻坚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大力推进。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扶贫办部门文件20份、宣传相关扶贫惠民政策2份,产业、资金公示公告等相关信息1053条,让人民群众更好了解扶贫政策,积极利用扶贫政策脱贫致富。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在荔浦电视台、扶贫工作群上发布信息进行扶贫政策信息宣传。加大资金情况公开,重点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及其资金的安排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荔浦市民政局等部门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发布特困供养资金发放成员花名册、低保金发放成员花名册、临时救助发放名单等信息73条,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教育领域。荔浦市教育局重点围绕民生问题及教育系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条,荔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8条,在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各要素完整率达100%,全年信息完整率、信息更新确认率达100%,让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国家的教育政策、政府教育方针、荔浦市教育动态等信息。
基础医疗卫生领域。荔浦市卫健局2020年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动态及文件11条,行政权力12项,通知公告10条,行政处罚13条,疫情防控6项,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荔浦市市场监管局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信息,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0条,保障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方面的知情权,让人民吃得放心。
环境保护领域。桂林市荔浦生态环境局为了确保信息公开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行政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审批情况和处罚信息、环境质量报告、重点排污企业信息等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咨询办事的需要。2020年发布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结果信息202条,每季度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饮用水卫生状况报告、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荔浦市应急局发布地质灾害、洪灾防治方案和灾后措施等信息6条,公众的信息需求和对灾害事故救援领域的关切得到更好满足。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荔浦市文广体旅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行政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等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2020年发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目录、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目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等信息9条,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咨询办事的需要。
(4)财政预决算和政府采购领域
在荔浦市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乡镇预算、乡镇决算、财政专项资金。2020年,除涉密部门外,其余的荔浦市各乡镇、各部门均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率达100%,公开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五)政务服务事项公布情况
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落实自治区、桂林市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服务事项的完善和补充,对部门涉及的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一次性告知单事项,通过一体化平台、服务大厅(窗口)等多种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2020年进驻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六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949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80项。可网上申报事项1241项,网上可办率100%。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事,提高荔浦市网上办理率,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0 | +119 | 370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86 | +36 | 741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36 | -20 | 399 |
行政强制 | 124 | +7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 | -2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31 | 2404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荔浦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部门不能认真领会和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相关内容要素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往往出现拖、慢和发布信息不规范等现象。
(二)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薄弱。由于乡镇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一定专业性,要花费较多时间去学习和了解,导致乡镇政务工作进展缓慢,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广大干部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理解透《条例》具体要求,让《条例》深入人心。
二是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工作。尽快完成乡镇级行政村事项配置,并加强指导和培训其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操作,确保基层工作人员能顺利完成一体化平台的事项录入,实现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等政务服务事项准确公开,有效推进群众进行网上办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荔浦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