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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01-22 15:46:19     来源: 荔浦市政府办



荔浦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p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路6号;邮编:546600;电话:0773-7210011;传真:0773-7210011;电子邮箱:lpxzfb@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同时,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荔浦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进和规范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行政,荔浦市建立完善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完善的制度有:《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荔浦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荔浦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荔浦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荔浦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荔浦市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有力地促进了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荔浦市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更新完善了《荔浦市信息公开指南》、《荔浦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根据目录结构,将责任按条目分配到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互联网站。2019年初,荔浦市政府网站集约到桂林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网站安全由市信息中心负责维护,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网站受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安全隐患。并按自治区和桂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重建,页面布局力求简洁明晰,栏目设置合理,增强网站的易用性和互动性功能,方便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

2.信息查阅点。在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点提供人民群众查阅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

3.其它形式。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装置了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公开办事项目及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市各职能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还利用小册子、办事指南等公开服务事项有关信息。

(五)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荔浦市大力推进文件类政府信息、教育、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等基础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依靠群众积极参与和广泛参与,在政府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及依申请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咨询留言互动方式向政府及各部门咨询问题、提出建议、反映情况。今年以来,政府网站累计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820条。收到并及时处理回复群众反映的信件99件。在今日头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193篇,荔浦市“互联网+政务”获评“2019年全区政府网站十大优秀创新案例”。

 2.政务服务事项公布情况

 编制公开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并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大厅(窗口)等多种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2019年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六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64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65项。可网上申报事项1329项,网上办事率100%;

推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递交材料即可办完多个环节的审批手续。各职能部门通过把审批事项集中到窗口办理,成立了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水电报装综合窗口4个窗口,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办事便利,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6

-6

56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86

0

337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36

0

450

行政强制

124

0

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90

24995.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工作推进还不够细致、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方面。

  2020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统筹和指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全面及时发布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荔浦市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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