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荔农公告〔2026〕13号--关于开展择优遴选荔浦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2026-03-12 09:05     来源: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广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11日至1231日,重点支持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粮油糖作物生产的机耕、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一喷多促”、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减损等关键薄弱环节。项目坚持服务小农户为主(原则上经营规模面积不超过60)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依法设立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

(二)基本条件

1.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

3.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

5.农机设备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考虑。

6.凡纳入“黑名单”的服务主体,五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三、服务内容与补助方式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糖作物生产的单环节或多环节服务,鼓励参与撂荒地复垦复种、冬闲田利用等服务。补助方式按照“先服务后补助”原则执行。

四、申请材料

有意参与的服务主体请提交以下材料:

1.《荔浦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械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情况;

5.近两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资质或荣誉材料。

五、遴选程序

1.服务主体提交申请材料;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与遴选;

3.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备案。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312日至327

地点: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经管股(1201室)

联系人:吴兴鑫 蒋滔

联系电话:7196639

七、其他事项

1. 服务主体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严禁转包、分包、套取补助等行为;

2.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荔浦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1.《荔浦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荔浦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2026312


关联文件: